固体废物鉴别导则(试行) 公告 2006年 第11号【2006-04-01 实施】

固体废物鉴别导则(试行)

标准号:公告 2006年 第11号

2006-04-01 实施
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,现发布《固体废物鉴别导则》(试行)。本鉴别导则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。 本导则适用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所定义的固体废物和非固体废物的鉴别,但不适用于确定其海关商品编码。

固体废物鉴别导则(试行)

6239

附件下载:

固体废物鉴别导则(试行)

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、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内容涉及版权,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。

上一篇 2024年7月1日 下午7:10
下一篇 2024年7月1日 下午7:45

相关推荐

发表回复

登录后才能评论
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