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—冶炼渣(已废止)
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ntrol standard for imported solid wastes as raw materials—Smelt slag
标准号:GB 16487.2-2005 代替GB 16487.2-1996
2006-02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防止境外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,规范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审查许可,控制由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冶炼渣造成的环境污染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是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系列控制标准之一,适用于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有关冶炼渣的进口管理。
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—冶炼渣(GB 16487.2-2005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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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—冶炼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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