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6452-2011【2011-10-01 实施】

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
Discharge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Vanadium Industry
标准号:GB 26452-2011

2011-10-01 实施


 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》等法律、法规和国家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,保护环境,防治污染,促进钒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钒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,不再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8978)、《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》(GB 13456)、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)和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9078)中的相关规定。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,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;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,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
《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26452-2011)修改单

W020130206493271651074

附件下载:

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(GB 26452-2011)

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、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内容涉及版权,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。

上一篇 2024年8月11日 下午6:22
下一篇 2024年8月11日 下午7:39

相关推荐

发表回复

登录后才能评论
公众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