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
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―Determination of total hydrocarbons,methane and nonmethane hydrocarbons―Gas chromatography
标准号:HJ 38-2017代替HJ/T 38―1999
2018-04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气相色谱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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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(HJ 38-2017代替HJ/T 38―199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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