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 水环境影响监测
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art 8 monitoring for pollution sources directly discharged into sea and its impact on offshore water environment
标准号:HJ 442.8-2020 代替 HJ 442-2008
2021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》和《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》,规范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,保护生态环境,保证全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科学性、准确性、系统性、可比性和代表性,制定本标准。
W020201222369668449124附件下载:
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八部分 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 水环境影响监测(HJ 442.8-2020 代替 HJ 442-2008)
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、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内容涉及版权,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