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
标准号:HJ/T 9-95
1996-01-01 实施
为建立健全全国环境保护档案标准化、现代化的统一检索体系,以适应开发环保档案信息资源,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环境保护事业的需要,制订本细则。本细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GB 3792.5-85《档案著录规则》为依据,结合环保档案的特点和我国环保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。本细则是环保档案著录的依据。本细则规定了环保档案著录项目、著录格式、标识符号、著录用文字、著录信息源以及著录项目细则。本细则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档案著录,既适用于建立环保档案的手工检索系统,也适用于建立环保档案的机器检索系统。
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(HJ/T 9-95)
5609附件下载:
环境保护档案著录细则
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、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内容涉及版权,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