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
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mergency Monitoring in Environmental Accidents
标准号:HJ 589—2021 代替 HJ 589—2010
2022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和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》,防治生态环境污染,改善生态环境质量,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,制定本标准。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启动及工作原则、污染态势初步判别、应急监测方案、跟踪监测、应急监测报告、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、应急监测终止等技术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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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(HJ 589—2021 代替 HJ 589—201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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