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
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Light-duty vehicles
标准号:HJ 2532-2013代替HJ/T182-2005
2014-03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减少轻型汽车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,保护环境质量,保障人体健康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对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、燃料消耗量、车内噪声、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、车身涂装、可回收利用性和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本标准对《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》(HJ/T 182-2005)的技术内容进行了修订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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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型汽车(HJ 2532-2013代替HJ/T182-20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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