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洁生产标准 合成革工业(已废止)
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 Synthetic leather industry
标准号:HJ 449-2008
2009-02-01 实施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,保护环境,为合成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,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、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,合成革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。本标准分为三级,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,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,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。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,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,一般三到五年修订一次。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工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。本标准将1-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五类,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、资源能源利用指标、污染物产生指标(末端处理前)、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。本标准适用于合成革(以聚氨酯为主要原料,不包括超纤基材)行业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、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,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,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。
W020111114390614804456附件下载:
1-清洁生产标准? 合成革工业(HJ 449-2008)
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、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,如有内容涉及版权,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删除。